Άρτεμις 序章
由於長久以來的兩性出生率的不平均,終於二十一世紀末在社會觀感與價值上讓各種型式的戀愛都得以正當且受平等待遇地存在於各個回教世界以外的已開發國家。
各個大國對於同性或異性的婚姻關係有著不同樣的開放程度,但絕大部份都是予以完全平等,在過去的那些開放的法律或許不是給予同等價值與地位地享用社會資源,但現在的社會上已經完全沒有那方面的不公。
非自然性孕育家庭組織也可以培育下一代,就像是異性戀婚姻的不孕症可以求助於合法的代理孕母一般,同性夫妻也可以在有條件的申請下排隊等待時機繳交同意書與兩方的精子或卵子。
這種政府辦理的非自然性生育計劃只要通過條件皆可以提出申請,條件是需結婚一年以上且擁有財力或是薪資證明、通過全面身體檢查確定身體狀況良好無特殊傳染疾病、在身份證上需有一方從結婚時不需分明的父職母職改為父母、在代理孕母懷孕期間申請人如有需求可提供補品,同樣管道是相關部門的任職人員,在懷孕期間每個月會附上檢討報告,申請人可以透過報告向醫院得知胎兒的健康狀況,唯一不可以的是與孕母見面。
這條在一開始的同意書上即標得非常清楚,合格的孕母也在簽約之下一生只能替三個家庭孕育生命之後就不能擔任這份工作,而對於孕母來說有一件微小的事可以紀念著她們的辛苦
那就是孩子出世要跟孕母的姓氏,所以一般的同性家庭裡面孩子與家長的姓氏不同是相當普遍的事。
除了男男婚姻關係之外,女女的孕育生命就純粹與簡單多了,遞送相關資料並等待核可通知後,就可以讓在結婚文件上註明為母親的那一方接受試管手術,由合格捐贈者的精子做結合。同樣的她們不會知道捐贈者是誰,也可以在定期的產檢之下得知胎兒的健康狀況。
在各種家庭培育的孩子們滿載之下,戀愛變得更加自由更加多方可能,但這樣對於嶄新的價值觀也會越來越穩固。
這是一個在這樣的時間背景下所發展出的故事,請跟隨我們的腳步大步向前。
*TBC*
這只是交待一下
我想要一個可以自由跟同性異性談戀愛而不用在意他人眼光的背景
所以想了這樣的東西
這是理想國吧
希望台灣法律的多元成家能快速通過←離題
我覺得代理孕母很好 或許會有所謂的人道團體抗議物化女性三小的
但這是培育生命多重大的使命 如果我有能力的話我或許會願意
當然與骨肉十個月左右之後將會分離很難受 這也是一生只能有三個名額的原因吧
雖然我沒寫出來但我認為因為會有相當的心理建設或是有專門諮商之類的管道可以抒發痛苦吧?
我為什麼序這麼認真然後後記也這麼認真呀我到底XDDDDD
然後
我一想到我可以從珉豪高一開始寫到他長大成人
我的鼻血就滿地我都要不行惹(欸
大家可以在想像情景中帶上以前比較單薄的那個珉豪
那麼祝大家看文愉快
這篇我寫得非常愉悅就是了。